党纪学习教育专栏

2024-04-19

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马克思指出,“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红军初创时期,毛泽东同志就高度重视整肃军纪,从“不拿群众一个红薯”的规定,到“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后来发展成“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为人民军队的优良作风奠定了坚实基础;辽沈战役期间,锦州乡间的苹果熟了,行军路过的解放军战士虽然饥渴难耐,但一个苹果都不去拿,无论是挂在树上的、收获在百姓家里的、还是掉在地上的;解放上海后,为了不打扰市民,战士们严格执行“不入民宅”的纪律,和衣抱枪露宿在雨后湿漉漉的街头……“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一百多年来,正是由于有了建立在高度政治觉悟基础上的铁的纪律,我们党才能始终赢得人民群众爱戴和拥护,团结带领人民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一个又一个胜利。

“我们这么大一个政党,靠什么来管好自己的队伍?靠什么来战胜风险挑战?除了正确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外,必须靠严明规范和纪律。”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我们党纪律建设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对全党的谆谆告诫。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持不懈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状况,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当前仍然存在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必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在行动上抓好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纪律建设一刻也不能放松。我们党是拥有9800多万名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正团结带领14亿多人民,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没有铁的纪律,就没有党的团结统一,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大大削弱。新征程上,党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越复杂、肩负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可以说,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十分重要、很有必要、正当其时。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2024年1月8日,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1月31日,在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主题教育总结报告和关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时,要求“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在全党组织开展好集中性纪律教育”;3月在湖南考察时,进一步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大量事例说明,干部出问题,都是因为纪律的突破。《条例》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是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学习重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纪律规定,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3年3次修订《条例》。本次修订后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知纪明纪方能遵纪守纪。要抓住学习重点,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要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推动《条例》入脑入心,深化《条例》理解运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来源:求是网


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正是靠着严明的纪律和规矩,中国共产党才能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伟大胜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将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持不懈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状况,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管党治党一刻也不能放松。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把握目标要求。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抓住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要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推动《条例》入脑入心,深化《条例》理解运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注重融入日常、学用结合。加强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要原原本本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力戒形式主义,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切实防止“两张皮”,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扛起政治责任、抓好贯彻落实,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让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来源:新华社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律是党的生命线,这次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为我们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坚强保证。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关键是让党纪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需要在思想上统一,更需要在行动上自觉遵守、时时检视,把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印刻于心,真正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行动。

把握目标要求,突出学习重点。心中的标尺清晰,行动才能得到校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也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必须发扬“钻”的精神,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牢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将新旧《条例》进行对照学习,明确条例的变更内容,掌握新增条例,进一步明确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解决好为谁用权、怎样用权的关键问题,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主体责任,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实施好、督促落实好。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以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条例》的主旨要义,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解读。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聚焦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分层分类开展纪律教育,推动纪律教育“精准滴灌”。

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加强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典型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要注重抓好日常警示教育,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纪律规矩警钟长鸣。切实防止学习和实践“两张皮”,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在学习中,要自觉把工作代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时刻审视自己、检查自己、反省自己,从而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做到知行合一;坚持边学边悟、边改边做,不断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通过党纪学习促进作风改进;牢记初心使命,增强辨别力和坚定性,坚定不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在学习上下功夫、在工作中见成效。

深化理论学习,力求融会贯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仅包括研读《条例》,还包括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以及《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2021年版)》等,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在监督执纪、审查调查、思想政治工作中,唤醒党员党章党规意识。将党纪文献串联起来看,常看常新、多看多悟,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进一步深化对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九层之台,起于累土。把党纪学习教育落到实处,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让我们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来源:中国网


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持续淬炼忠诚政治品格

近日,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举行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主持会议时强调,《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恪守的行为准则,也是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用。要学出更加坚定的政治忠诚,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盯“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政治隐患,以有力有效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肩负特殊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任务,必须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忠诚是纪检监察机关与生俱来的政治基因,是纪检监察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品格。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有力举措,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提升执纪能力,更加自觉以党性立身做事,不断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持续淬炼忠诚政治品格。

  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条例》旗帜鲜明,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总则中增写“坚持自我革命”“坚守初心使命”等内容;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充实“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条例》充实完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把“两个维护”的要求贯穿始终。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拥戴核心、信赖核心、忠诚核心、维护核心,切实把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深刻领悟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

  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坚决纠正政治偏差,及时消除政治隐患,坚定有效捍卫党的团结统一。《条例》在政治纪律部分充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处分条款,增写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行为的处分规定,意在促进对党忠诚老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在自身模范遵规守纪的同时,要肩负起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强化监督执纪。要深刻理解把握《条例》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行作斗争,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与党中央同心同德,真心爱党、时刻忧党、坚定护党、全力兴党,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要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纠治“低级红”“高级黑”,对在党内搞政治团伙、小圈子、利益集团的人决不手软,消除政治隐患,维护政治安全。

      围绕“国之大者”加强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是新时代最大的政治。《条例》牢牢把握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征,在总则中增写“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内容,在分则中有针对性地细化违纪情形和处分规定,就是要以严明纪律推动全党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凝心聚力、步调一致向前进。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肩负重要使命、发挥重要作用,要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大政方针,常态化开展落实情况“回头看”,督促全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步调一致向前进。(原标题:广安观潮 | 学出更加坚定的政治忠诚)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把纪律学习作为必修课常修课

桑林峰

  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高党纪学习教育质效,很重要的就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其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坚持问题导向,是我们党重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也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有力牵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很多领导干部犯错误,最后在忏悔书中都说对党章和党规党纪不了解、不熟悉,出了事重新学习后幡然醒悟,惊出一身汗。如果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好了、掌握了,又自觉遵守了,防患于未然,就可以防止一些干部今天是‘好干部’、明天是‘阶下囚’的现象。”从查处通报的案例来看,一些党员干部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还不深,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以致问题发生而不自知。因此,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高针对性实效性。
  解决好对党规党纪不上心的问题。“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学习纪律、维护纪律、严守纪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什么有的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重要原因就是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缺少对纪律的敬畏、尊崇和信仰。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对党员干部来说,纪律是“高压线”,也是“通行证”,是须臾不可离开的行动准绳,能够有效促进自身强化自律、提高觉悟、锤炼党性。党员干部只有心中有纪,自觉在纪律轨道上干事创业,才能干成事、不出事,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应有贡献。同时,各级党组织也要深入讲解遵守党规党纪的重大意义,引导党员干部深化认识、激发动力,主动学习党的纪律,强化遵规守纪的自觉。
  解决好对党规党纪不了解的问题。我们常讲,学得好才能守得牢。对党规党纪不了解,总是自以为是,行为上就难免脱轨越界、脱纲离谱,乃至破了底线、闯了红线。直至受到纪法的处理,还不知道自己违反了哪些纪律,岂不是徒生后悔?事实上,党规党纪不仅是一种约束,更是对党员干部的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应积极投身党纪学习教育,搞清楚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真正把纪律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解决好对党规党纪不掌握的问题。学习贵在学深悟透。有的党员干部也参加党纪学习,但总是停留在表面,浅尝辄止,深不下去。学习党纪,不仅要学习具体条文,还要理解其深义,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真正把握其精髓,体会其实质,明确其要求。如此,才算真掌握、真知晓。这就要求党组织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时,一方面要坚持原原本本学,推动党规党纪入脑入心;另一方面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学习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过程,也是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的过程。党员干部要认真对照党规党纪,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查找自身与纪律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及时把根源挖深挖透,明确努力方向,全面抓好整改。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来源:2024年5月2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脑子里要有个“紧箍咒”

吴储岐


  “温水煮青蛙,前车之鉴不可忘却,每个人还是要好好复习一下。脑子里要有个‘紧箍咒’。反腐败永远在路上,没有敬畏感就会迷了道。”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强调要抓好党纪学习教育。

  脑子里要有个“紧箍咒”,就意味着党员、干部时刻要用纪律这把“戒尺”敲打自己,保持“吾日三省吾身”的清醒,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初心与本色。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亦是党员、干部的生命线。“履霜,坚冰至”,一切腐化、变质莫不先由心性堕落、欲望泛滥开始。贪心一动,信仰就开始动摇,底线就逐步失守。事成于惧而败于忽,时常念念脑子里的“紧箍咒”,不断拧紧守纪律的发条,就能防微杜渐、慎始慎终。从这个意义上讲,纪律是“紧箍咒”,更是“安全带”。党员、干部要多念“廉洁经”,培养“自觉的纪律”。

  在原则面前懂得坚守,在需求面前学会选择,在诱惑面前坚决抵制,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才能创造出经得起检验的业绩。焦裕禄不让孩子“看白戏”,建议县委作出“十不准”的规定;谷文昌大半辈子与林业打交道,从不占用公家一寸木材;杨善洲一辈子坚守着下乡和出差自己缴伙食费、公车不私用的习惯……这些党的好干部之所以受到群众爱戴,不仅因为他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还在于他们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他们为榜样,使纪律和规矩真正在心中立起来、严起来。

  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贵在日常、抓在经常。党员、干部要积极投身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决好对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学纪是前提,守纪是关键。想问题、作决策、干事情,做任何一项工作时,党员、干部都应当自觉拿起纪律这把尺子,量一量自身的言行,判断是否合乎党的纪律要求,把遵守党的纪律贯穿日常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切实养成纪律自觉、保持纪律定力。

  心存敬畏有坚守,手握戒尺葆初心。党员、干部只有脑子里时常念一念守纪律的“紧箍咒”,在行动上自觉遵守、时时检视,才能经得起各种风险困难的考验,经得起各种名利诱惑的考验,砥砺前行、行稳致远,成就一番事业。


来源:2024年05月28日《人民日报》


持之以恒推进依规治党——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张 劲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四个伟大”,统筹“两个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实践证明,党规党纪发挥了强大治理效能,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始终保持对党规党纪的敬畏之心,自觉遵守党规党纪。


创新理论引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鲜明的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历史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围绕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要从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强调“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强调党章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和总遵循;强调要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强调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强调要扭住提高质量这个关键,狠抓制度执行;等等。这些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干”等重大问题,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截至2024年3月,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共3890部。其中,党中央制定的中央党内法规221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制定的部委党内法规202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地方党内法规3467部。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制定修订的党内法规占比超过70%。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数量之多前所未有,执行之严前所未有,保障之强前所未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现了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治党必依党规,开辟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新境界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全面从严治党在根本上靠制度治党,制度治党的重心在依规治党。新时代坚持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实践推进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就延伸到哪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开辟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新境界。
党规党纪贯穿党的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把“制度建设”与党的“五大建设”相结合,共同作用于党的建设目标任务,党的建设因制度建设的贯穿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党的政治建设为例,一方面,在起草和制定党内法规时,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自觉站稳政治立场、把握政治方向,使每一部党内法规都经得起政治检验。另一方面,要通过制定党内法规,将党的政治建设的要求转化为刚性的制度约束。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围绕党的建设,特别是围绕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规范用权、强化问责等出台许多重要党内法规,包括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务公开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问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等。这些党内法规全方位扎紧了制度笼子,突出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提高了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党规党纪贯通党的领导各方面、各领域。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建设,制定修订了组织工作条例、宣传工作条例、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政法工作条例、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等各方面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在党的领导的各个领域,也不断强化党内法规制度供给。例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信访工作条例》等,这些法规加强了党的领导地位,规范了党的领导行为,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落到实处,推动了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


党规必须严密,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在党的创新理论指引下,新时代加大体系构建顶层设计力度,加大制度缺项短板补齐力度,加大制度协调统一维护力度,加大制定体制机制保障力度,形成了以党章为统领,以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为4大板块的“1+4”党内法规体系。
加大体系构建顶层设计力度。2012年党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这部被称为党内“立法法”的党内法规,对党内法规制定的原则、权限、规划和计划、审批等作出明确规定。2013年党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党内法规制定五年规划。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是党的重大理论和制度创新,也是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新战略布局。2016年党中央出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专门部署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中央文件。随后,2018年、2023年党中央分别发布了第二个、第三个中央党内法规五年规划,明确了不同阶段制度建设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
加大制度缺项短板补齐力度。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各位阶、各类型、各领域党内法规制定工作,针对全党重大问题,出台实践需要、务实管用的中央党内法规,填补大量制度空白,引领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加速推进。以党的组织法规制度为例,党中央先后制定修订了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作机关条例、支部工作条例、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构建起较为完备的党的组织法规制度体系。2021年党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规定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严密组织制度,填补了党内法规的制度空白。
加大制度协调统一维护力度。党内法规的体系化,不只是制度“量”的增加,更是整体协调统一的“质”的提升。2012年至2014年、2019年,党中央两次进行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决定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了866件中央法规文件,实现了党内法规制度“瘦身”和“健身”。另外,通过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文件”,维护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维护党内法规和党的政策的协调统一。
加大制定体制机制保障力度。主要包括:一是建立中央书记处定期听取党内法规工作情况报告的制度。中央书记处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的决策部署,负责牵头抓总,研究谋划与具体推动党内法规工作。二是建立中央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工作。各省区市也普遍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三是召开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专门集中研究部署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

202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宣布,我们党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是我们党100年来持续推进制度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统筹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成果,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立规必重质量,确保党内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
随着党内法规体系日趋健全完善,我们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不是法规制度有没有,而是好不好。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定质量问题,强调“要坚持科学立规、民主立规,确保每项党内法规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
确保党内法规“立得住”,关键是遵循立规的科学性、民主性。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定程序,坚持调查研究、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把实践检验行之有效、党员群众认可的法规制度制定出来,使党内法规具有坚实的共识基础;要掌握制度建设的周期性规律,及时进行法规制度的立改废;要加强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把好党内法规质量关。
确保党内法规“行得通”,主要是强化立规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党内法规要立足国情和党情,坚持实事求是,既不降格以求,也不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要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不搞堆砌辞藻、花里胡哨的“制度形象工程”。
确保党内法规“管得了”,重点是突出立规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坚持法规制度既有激励、容错机制,又有严格的监督、惩戒制度,形成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的制度安排;要强化法规制度的适配性,实现法规配套完备,避免法规制度过于笼统、弹性空间大、牛栏关猫等现象。

新时代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扭住提高质量这个关键,与时俱进制定修订了许多党内法规。例如,2009年7月党中央颁布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总结新时代巡视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的基础上,于2015年、2017年、2024年三次完善该条例,以更高标准深化政治巡视,不断提高巡视工作规范化水平,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充分发挥了巡视综合监督作用,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作出了突出贡献。再如,2013年11月党中央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后,有关部门相继出台公务接待管理、会议费管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差旅等方面的20项配套法规制度,推动中央党内法规在本部门、本领域落实落地,增强了法规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


执规必动真格,真正实现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党中央坚持制定和实施并重,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健全执规体系、强化违规追究等途径和方式,把主体责任、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目标考核、责任追究等有机结合,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党内法规制度贯彻落实。
尊规知规懂规,把握执规的必要前提。把党内法规学习好、理解好,才能把党内法规执行好。新时代以来,党中央通过部署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党内法规出台的宣传解读,健全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扎实推进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2023年党中央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明确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总体要求和学习重点,进一步将其制度化、清单化。2024年4月党中央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健全执规体系,夯实执规的保障机制。2016年党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形成“高效的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2019年党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这一全面规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的专门党内法规,确立了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办公厅(室)统筹协调、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协助配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严格监督的执规责任制”,建立了执规责任清单、党内法规实施评估等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统分结合、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内法规执行体系。
强化违规必究,发挥执规的威慑作用。只有违规必究,党内法规才能真正体现其制度刚性和威慑力,才能防止“破窗效应”。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内法规的执行,强调“制度制定很重要,制度执行更重要”,“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好、问题突出的,要敢于亮黄牌、掏红牌”。2023年党中央根据党的二十大精神再次修订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次修订明确“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党内法规执行的重点难点,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体现了真抓严管、违规必究的基本精神。
使命昭示未来。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成就和治理效能,是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的生动诠释,是我们坚持“四个自信”的重要保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有理由相信,作为管党治党“基本方式”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将乘风破浪、再上新台阶!

来源:2024年第6期《党建》杂志,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所所长


廉洁从政关键要扣好“第一粒扣子”

沈耀平


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希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无数年轻干部迎难而上、勇挑重担,敢打敢拼、攻坚克难,切实发挥了生力军作用。但也有个别年轻干部“前脚踏上仕途,后脚就步入歧途”,在人生和事业发展的黄金期就跌进贪腐的深渊。分析他们腐化堕落的过程不难发现,这些干部大多是从纪法防线“失守”开始的,对党纪国法缺乏认知、对制度规定没有敬畏,面对吹捧拉拢、围猎腐蚀,思想步步滑坡,最终步入歧途。这不仅令人惋惜,更发人警醒。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严从实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年轻干部对党忠诚老实,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正确对待权力,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年轻干部风华正茂,正处在成才成长的关键期,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年轻干部纪法教育摆在重要位置,构建常态化教育机制,持续强化思想能力作风建设,推动年轻干部把严守纪法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理想信念是立党兴党之基,也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之本。加强年轻干部纪法教育,必须把理想信念作为重中之重。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等一系列要求,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补足精神之“钙”,铸牢思想之“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用优秀传统文化正心明德,善于从古代先贤身上汲取思想道德精髓,厚植修齐治平的家国情怀、明德弘道的精神追求、亲仁善邻的交往之道,持续内化优秀传统文化基因,时时处处持重守节、端身正己,为强固精神支柱厚积底蕴。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年轻干部要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首要必学内容,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主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真正弄懂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准确把握规范要求,强化纪律意识,提升纪律定力。要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列出负面清单,划出必守底线,用党纪的标尺校正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年轻干部学历层次高、接受能力强、思维活跃,要针对年轻干部特点“量体裁衣”,进一步创新纪法教育方法。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年轻干部的行业特征、岗位要求、年龄层次制定教育方案,综合运用专题讲座、案例教学、警示教育等方式,因人施教、因岗施策,让纪法教育直击灵魂深处。要用好网络媒体、互联网等新载体,通过开设微视频、情景剧等形式,线上线下共同发力,提升纪法教育的感染力、吸引力,不断增强年轻干部遵守党纪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年轻干部成长是有规律的。要根据年轻干部成长不同阶段的差异特点,坚持纪法教育与管理监督同向发力,帮助年轻干部把好成长“方向盘”,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为年轻干部配备“政治、业务”双导师,加强政治关怀、强化纪法教育、培树优良作风,帮助他们在入职之初就树牢纪法意识。建立完善纪法教育档案,聚焦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年轻干部,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健全管理约束制度。紧盯“八小时内”履职用权和“八小时外”社交生活,及时了解年轻干部思想和工作动态,警惕沉迷网络游戏、赌博、奢侈消费等多发易发问题,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推动纪法教育融于日常、抓在经常,让年轻干部明纪守规、知畏笃行。


来源:2024年6月14日《学习时报》


念好群众纪律“紧箍咒”

曾 静

  群众纪律作为党的“六大纪律”之一,是规范党群关系、整治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保障。广大党员干部要念好群众纪律“紧箍咒”,做到学纪于常、明纪于心、守纪于行。
  存戒惧之意,养“只留清气满乾坤”的浩然之气。纵观党的历史,什么时候群众纪律执行得好,党群关系就密切,党的事业就发展顺利;反之,党群关系就会受到损害,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组织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服务对象是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与人民利益密切相关,工作的好坏,关乎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与形象,关乎着党与人民群众的鱼水深情。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手里办的是事,心里装的是人,自觉把人民立场贯穿工作全过程,把人民满意作为谋划工作的逻辑起点、推动工作开展的有力杠杆、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要树牢责任意识,权大不忘责任重,位高不移公仆心,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戒惧之心,严守公与私的“警戒线”、是与非的“高压线”、情与纪的“分界线”,在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时,都要站稳人民立场。
  怀敬畏之心,养“要留清白在人间”的清廉之气。“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不少党员干部,落马都是从一顿小酒、一份小礼这些不起眼的事情开始,逐渐走上权力寻租的“不归路”,最终发展成为“蝇贪”“蚁腐”。这就告诫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奉公,旗帜鲜明讲政治守纪律,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自觉做到权力不任性、思想不放纵、言行不出格。要以“防微杜渐”之姿坚守为民初心,始终保持清醒认知,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从一丝一毫、一分一文做起,让艰苦奋斗成为自觉追求。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时刻紧绷“廉洁弦”,拧紧群众纪律“总阀门”,不为权力所困,不为金钱所诱,不心存侥幸、逾规越矩。

  守底线之规,聚“独自深思莫欺心”的慎独之气。“君子慎独,不欺暗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但当前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不时抬头,顶风违纪现象仍有发生,隐形变异行为潜滋暗长,有的潜入地下、由明变暗,有的变换花样、改头换面,有的手段翻新、花样升级,对群众纪律视而不见,高压之下不收敛,最终走向犯罪深渊。领导干部必须从日常生活点滴做起,在公务之余要小心谨慎,八小时之外也要坚守廉政防线,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台上台下一个样,不当“两面派”。要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不法之事不干,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

来源:党建网,作者系四川省洪雅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纪律教育”
邵文英

加强党的纪律教育,是保证党的肌体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基础条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的纪律教育,围绕党的纪律教育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律教育的重要论述,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
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使党员、干部真正懂得,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把纪律教育摆在突出位置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是党不断发展、壮大的独特优势,也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积极推进纪律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引导全体党员守纪律、讲规矩,从根本上提升纪律教育的成效,对优化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党员的优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加强学习宣传教育,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把党的纪律教育抓在平常,融入日常,是全党能够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重要保障。要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筑牢底线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用党规党纪约束思想和行动,从思想上绷紧纪律之弦。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铁的纪律是我们不断战胜各种困难挑战的力量源泉。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体现在党拥有严明的纪律。强化纪律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管机制,要把形式多样的纪律教育与惩罚机制、监管机制相结合,使党员、干部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
2018年1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纪律教育,不搞不教而诛,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用典型案例当头棒喝,使更多的干部红脸出汗、知错知止,“见不贤而内自省”,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全面从严治党是一场伟大的自我革命,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就必须强化党的纪律教育,把正面引导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结合起来,从典型案例中汲取经验教训,引以为戒,不断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使党的纪律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党员、干部时刻保持自警、自省、自律,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为推进党的纪律建设提供内在动力。
2019年7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抓好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自律和他律、信任和监督、职权和特权、原则和感情的关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党的纪律教育是一个全面的、连续的、有序的过程,需要从宏观和微观的教育环境来加强,要形成党风、政风、家风、社风四位一体的联动机制,促进各个影响要素发挥合力作用,推动纪律教育走深走实,引导党员、干部既要把好廉洁自律的“前门”,又要守好家庭防线的“后门”,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自觉做到“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
2023年1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无产阶级政党的纪律是建立在自觉基础上的铁的纪律,所有党员必须无条件地遵守党的纪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要广泛开展纪律教育、强化党章的约束力,增强纪律执行的刚性约束,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各项法规制度严格落实执行,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铁的纪律转化为行为准则,以严明纪律护航党的事业行稳致远。
2024年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持续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与时俱进修改监察法,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根本遵循,为了严肃党的纪律,凝聚党的力量,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严肃性而修订的条例,是推进党的纪律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重要教育材料,标志着党内法规建设迈上了新台阶。党的纪律的主要功能包括教育、引导、警示、预防、惩戒、纠错,党的纪律首要功能是用来教育和引导人的,要注重纪律处分与纪律教育的有机统一,不断加强党规与立法的有效衔接,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基础之上,更加侧重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引导,提高其党性意识和纪律意识,最终达到从不敢违纪到不想违纪的转变。
2024年1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主题教育总结报告和关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时强调,要大兴务实之风、清廉之风、俭朴之风,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在全党组织开展好集中性纪律教育。纪律建设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内容,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总结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推进伟大自我革命的宝贵经验,充分发挥纪律教育标本兼治的积极作用,通过集中教育推动全党以自我革命精神解决党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抓实以学正风,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来源:2024年6月24日《学习时报》


党龄长更要党性强 

李启刚


  在参加“新时代奋斗观”大讨论辨析活动时,经常会听到有同志讲“入党多年,受党教育培养多年”,话里话外充满自豪。的确,一些同志党龄长,党性也强,在各自岗位上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然而,也有一些党员把党龄长等同于党性强,以资历、功劳等论党性强弱,出现了党龄与党性不匹配甚至“倒挂”现象,值得警惕反思。

  党龄长,代表接受党的教育时间长,但党龄长不等于党性强。须知,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的增长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一些犯错误栽跟头的高级领导干部虽然党龄长,却放松思想改造、党性锤炼,背弃了初心使命,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教训极为深刻。事实证明,党性需要不断锤炼,一刻也不能放松,党性修养是一辈子的事,是共产党员的终身课题。

  党性是共产党员的灵魂,党性强则作风正,作风正则事业兴。邓颖超同志曾说:“每个共产党员都要问一问自己:你是全心全意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并努力奋斗的呢,还是为自己的私利奋斗?党龄增加了一岁,你的党性长一寸了没有?”意味深长的“党性之问”,对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是鞭策和教育。老英雄张富清60多年深藏功名,一辈子坚守初心、不改本色,用一生锤炼着共产党员的党性,做到了党龄长党性也强。新时代的赶考路上,我们应坚决纠正“以成绩论党性、以资历讲党性”的思想偏差,注重加强自身党性修养,一以贯之锤炼党性,让自己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党性锤炼要从细微处着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党性“缺口”往往是从小事小节上被打开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不断强化防微杜渐意识,从细微处着手,注重每一次党性锤炼。要以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为“切入口”,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清“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悟透“小事不小、防微杜渐”的道理。用好警示教育,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真正从小问题入手,解决好慎初慎微的问题。时刻保持自警自省,多反思自己的“小心思”,在检视剖析中持续锤炼党性。

  加强党性修养,须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党性修养是一个水滴石穿的过程,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周恩来同志一生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他曾说:“一个共产党员如果以为自己改造完成了,不需要再改造了,他就不是好的共产党员”。作为新时代的共产党员,要有“千磨万击还坚劲”的韧劲,拿出自我监督的勇气,勤扫“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做好每一次“政治体检”,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反思检视,让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改造成为一种习惯,自觉做加强党性修养的模范。


来源:中国军网


守法纪者更有力

刘伟

  明太祖朱元璋问大臣:天下谁人最快活?有的说:金榜题名;有的答:功成名就。朱元璋都不以为然。大臣万钢回答:畏法度者快活。朱元璋极为赞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约束才更自由,有纪律才更有力量。

  党的纪律,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断线的风筝不仅不会得到自由,反而会一头栽向大海。一切自由都是相对于法纪而言的,脱离了限制的自由,就是任性与放纵。正如道路交通,没有“红灯停”的约束,就没有“绿灯行”的自由,必然会导致交通事故。敬畏纪律不是“怕打破碗”的畏手畏脚,更不是躺平摆烂的“挡箭牌”,而是要在行动上有所戒惧、有所节制,自觉在纪律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行使权力。严明的纪律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划定了行为空间,明确了权力与责任,是我们担当作为的重要保障。遵规守纪与担当作为是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关系,有的党员干部以管得严了为由“躺平”,这种行为是要不得的。要学会在约束中工作,习惯在监督下干事,做到干事且干净。

  君子之心,常存敬畏。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敬畏是自律的开端,也是行为的界限。有的领导干部喜欢“抓大事”、搞“大手笔”,结果留下烂摊子,贻误地方发展;有的对群众呼声利益视而不见,信口开河“拿茅台比方污水”;有的专横独断、作风霸道,“当市长眼里面没有书记,当书记眼里面没有州长”。凡此种种,就是缺乏敬畏之心。党员干部一旦失去敬畏之心,精神堤坝就会悄然崩塌,行为底线就会逐渐失守。纪律是维持敬畏的关键一环。党员干部不能“无知者无畏”,要认认真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将纪律规矩立于心头,内化为行为准则。

  纪律的权威性来自普遍的约束性。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守纪执纪没有例外,更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不论是明文规定的党章、党纪、国家法律,还是长期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都是每个党员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不管党龄长短、资历深浅、职务高低、功劳大小、在职还是退休,都只有遵守执行的义务,没有违反的特权,在党内没人有资格搞特殊、当例外,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每名党员干部都无条件遵守党的纪律,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铁的纪律,必须铁腕执行。纪律的生命在于执行。要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让铁纪发力、禁令发威,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生动证明,纪律建设必须依靠强有力的执行作为保障。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用铁腕执纪,让铁规发力,把铁的纪律真正落到实处,纪律才能成为党员干部自觉自为的遵循。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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