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专栏
2024-04-19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马克思指出,“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红军初创时期,毛泽东同志就高度重视整肃军纪,从“不拿群众一个红薯”的规定,到“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后来发展成“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为人民军队的优良作风奠定了坚实基础;辽沈战役期间,锦州乡间的苹果熟了,行军路过的解放军战士虽然饥渴难耐,但一个苹果都不去拿,无论是挂在树上的、收获在百姓家里的、还是掉在地上的;解放上海后,为了不打扰市民,战士们严格执行“不入民宅”的纪律,和衣抱枪露宿在雨后湿漉漉的街头……“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一百多年来,正是由于有了建立在高度政治觉悟基础上的铁的纪律,我们党才能始终赢得人民群众爱戴和拥护,团结带领人民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一个又一个胜利。
“我们这么大一个政党,靠什么来管好自己的队伍?靠什么来战胜风险挑战?除了正确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外,必须靠严明规范和纪律。”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我们党纪律建设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对全党的谆谆告诫。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持不懈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状况,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当前仍然存在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必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在行动上抓好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纪律建设一刻也不能放松。我们党是拥有9800多万名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正团结带领14亿多人民,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没有铁的纪律,就没有党的团结统一,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大大削弱。新征程上,党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越复杂、肩负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可以说,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十分重要、很有必要、正当其时。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2024年1月8日,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1月31日,在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主题教育总结报告和关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时,要求“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在全党组织开展好集中性纪律教育”;3月在湖南考察时,进一步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大量事例说明,干部出问题,都是因为纪律的突破。《条例》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是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学习重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纪律规定,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3年3次修订《条例》。本次修订后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知纪明纪方能遵纪守纪。要抓住学习重点,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要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推动《条例》入脑入心,深化《条例》理解运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来源:求是网
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正是靠着严明的纪律和规矩,中国共产党才能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伟大胜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将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持不懈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状况,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管党治党一刻也不能放松。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把握目标要求。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抓住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要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推动《条例》入脑入心,深化《条例》理解运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注重融入日常、学用结合。加强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要原原本本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力戒形式主义,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切实防止“两张皮”,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扛起政治责任、抓好贯彻落实,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让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来源:新华社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律是党的生命线,这次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为我们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坚强保证。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关键是让党纪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需要在思想上统一,更需要在行动上自觉遵守、时时检视,把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印刻于心,真正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行动。
把握目标要求,突出学习重点。心中的标尺清晰,行动才能得到校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也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必须发扬“钻”的精神,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牢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将新旧《条例》进行对照学习,明确条例的变更内容,掌握新增条例,进一步明确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解决好为谁用权、怎样用权的关键问题,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主体责任,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实施好、督促落实好。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以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条例》的主旨要义,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解读。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聚焦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分层分类开展纪律教育,推动纪律教育“精准滴灌”。
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加强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典型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要注重抓好日常警示教育,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纪律规矩警钟长鸣。切实防止学习和实践“两张皮”,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在学习中,要自觉把工作代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时刻审视自己、检查自己、反省自己,从而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做到知行合一;坚持边学边悟、边改边做,不断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通过党纪学习促进作风改进;牢记初心使命,增强辨别力和坚定性,坚定不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在学习上下功夫、在工作中见成效。
深化理论学习,力求融会贯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仅包括研读《条例》,还包括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以及《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2021年版)》等,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在监督执纪、审查调查、思想政治工作中,唤醒党员党章党规意识。将党纪文献串联起来看,常看常新、多看多悟,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进一步深化对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九层之台,起于累土。把党纪学习教育落到实处,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让我们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持续淬炼忠诚政治品格
近日,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举行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主持会议时强调,《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恪守的行为准则,也是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用。要学出更加坚定的政治忠诚,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盯“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政治隐患,以有力有效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肩负特殊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任务,必须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忠诚是纪检监察机关与生俱来的政治基因,是纪检监察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品格。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有力举措,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提升执纪能力,更加自觉以党性立身做事,不断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持续淬炼忠诚政治品格。
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条例》旗帜鲜明,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总则中增写“坚持自我革命”“坚守初心使命”等内容;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充实“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条例》充实完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把“两个维护”的要求贯穿始终。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拥戴核心、信赖核心、忠诚核心、维护核心,切实把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深刻领悟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
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坚决纠正政治偏差,及时消除政治隐患,坚定有效捍卫党的团结统一。《条例》在政治纪律部分充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处分条款,增写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行为的处分规定,意在促进对党忠诚老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在自身模范遵规守纪的同时,要肩负起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强化监督执纪。要深刻理解把握《条例》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行作斗争,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与党中央同心同德,真心爱党、时刻忧党、坚定护党、全力兴党,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要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纠治“低级红”“高级黑”,对在党内搞政治团伙、小圈子、利益集团的人决不手软,消除政治隐患,维护政治安全。
围绕“国之大者”加强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是新时代最大的政治。《条例》牢牢把握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征,在总则中增写“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内容,在分则中有针对性地细化违纪情形和处分规定,就是要以严明纪律推动全党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凝心聚力、步调一致向前进。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肩负重要使命、发挥重要作用,要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大政方针,常态化开展落实情况“回头看”,督促全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步调一致向前进。(原标题:广安观潮 | 学出更加坚定的政治忠诚)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把纪律学习作为必修课常修课
桑林峰
来源:2024年5月2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脑子里要有个“紧箍咒”
吴储岐
“温水煮青蛙,前车之鉴不可忘却,每个人还是要好好复习一下。脑子里要有个‘紧箍咒’。反腐败永远在路上,没有敬畏感就会迷了道。”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强调要抓好党纪学习教育。
脑子里要有个“紧箍咒”,就意味着党员、干部时刻要用纪律这把“戒尺”敲打自己,保持“吾日三省吾身”的清醒,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初心与本色。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亦是党员、干部的生命线。“履霜,坚冰至”,一切腐化、变质莫不先由心性堕落、欲望泛滥开始。贪心一动,信仰就开始动摇,底线就逐步失守。事成于惧而败于忽,时常念念脑子里的“紧箍咒”,不断拧紧守纪律的发条,就能防微杜渐、慎始慎终。从这个意义上讲,纪律是“紧箍咒”,更是“安全带”。党员、干部要多念“廉洁经”,培养“自觉的纪律”。
在原则面前懂得坚守,在需求面前学会选择,在诱惑面前坚决抵制,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才能创造出经得起检验的业绩。焦裕禄不让孩子“看白戏”,建议县委作出“十不准”的规定;谷文昌大半辈子与林业打交道,从不占用公家一寸木材;杨善洲一辈子坚守着下乡和出差自己缴伙食费、公车不私用的习惯……这些党的好干部之所以受到群众爱戴,不仅因为他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还在于他们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他们为榜样,使纪律和规矩真正在心中立起来、严起来。
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贵在日常、抓在经常。党员、干部要积极投身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决好对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学纪是前提,守纪是关键。想问题、作决策、干事情,做任何一项工作时,党员、干部都应当自觉拿起纪律这把尺子,量一量自身的言行,判断是否合乎党的纪律要求,把遵守党的纪律贯穿日常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切实养成纪律自觉、保持纪律定力。
心存敬畏有坚守,手握戒尺葆初心。党员、干部只有脑子里时常念一念守纪律的“紧箍咒”,在行动上自觉遵守、时时检视,才能经得起各种风险困难的考验,经得起各种名利诱惑的考验,砥砺前行、行稳致远,成就一番事业。
来源:2024年05月28日《人民日报》
持之以恒推进依规治党——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四个伟大”,统筹“两个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实践证明,党规党纪发挥了强大治理效能,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始终保持对党规党纪的敬畏之心,自觉遵守党规党纪。
截至2024年3月,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共3890部。其中,党中央制定的中央党内法规221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制定的部委党内法规202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地方党内法规3467部。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制定修订的党内法规占比超过70%。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数量之多前所未有,执行之严前所未有,保障之强前所未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现了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党规党纪贯通党的领导各方面、各领域。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建设,制定修订了组织工作条例、宣传工作条例、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政法工作条例、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等各方面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在党的领导的各个领域,也不断强化党内法规制度供给。例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信访工作条例》等,这些法规加强了党的领导地位,规范了党的领导行为,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落到实处,推动了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
202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宣布,我们党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是我们党100年来持续推进制度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统筹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成果,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新时代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扭住提高质量这个关键,与时俱进制定修订了许多党内法规。例如,2009年7月党中央颁布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总结新时代巡视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的基础上,于2015年、2017年、2024年三次完善该条例,以更高标准深化政治巡视,不断提高巡视工作规范化水平,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充分发挥了巡视综合监督作用,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作出了突出贡献。再如,2013年11月党中央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后,有关部门相继出台公务接待管理、会议费管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差旅等方面的20项配套法规制度,推动中央党内法规在本部门、本领域落实落地,增强了法规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
来源:2024年第6期《党建》杂志,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所所长
廉洁从政关键要扣好“第一粒扣子”
沈耀平
年轻干部成长是有规律的。要根据年轻干部成长不同阶段的差异特点,坚持纪法教育与管理监督同向发力,帮助年轻干部把好成长“方向盘”,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为年轻干部配备“政治、业务”双导师,加强政治关怀、强化纪法教育、培树优良作风,帮助他们在入职之初就树牢纪法意识。建立完善纪法教育档案,聚焦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年轻干部,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健全管理约束制度。紧盯“八小时内”履职用权和“八小时外”社交生活,及时了解年轻干部思想和工作动态,警惕沉迷网络游戏、赌博、奢侈消费等多发易发问题,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推动纪法教育融于日常、抓在经常,让年轻干部明纪守规、知畏笃行。
来源:2024年6月14日《学习时报》
念好群众纪律“紧箍咒”
曾 静
守底线之规,聚“独自深思莫欺心”的慎独之气。“君子慎独,不欺暗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但当前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不时抬头,顶风违纪现象仍有发生,隐形变异行为潜滋暗长,有的潜入地下、由明变暗,有的变换花样、改头换面,有的手段翻新、花样升级,对群众纪律视而不见,高压之下不收敛,最终走向犯罪深渊。领导干部必须从日常生活点滴做起,在公务之余要小心谨慎,八小时之外也要坚守廉政防线,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台上台下一个样,不当“两面派”。要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不法之事不干,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
来源:党建网,作者系四川省洪雅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来源:2024年6月24日《学习时报》
党龄长更要党性强
在参加“新时代奋斗观”大讨论辨析活动时,经常会听到有同志讲“入党多年,受党教育培养多年”,话里话外充满自豪。的确,一些同志党龄长,党性也强,在各自岗位上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然而,也有一些党员把党龄长等同于党性强,以资历、功劳等论党性强弱,出现了党龄与党性不匹配甚至“倒挂”现象,值得警惕反思。
党龄长,代表接受党的教育时间长,但党龄长不等于党性强。须知,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的增长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一些犯错误栽跟头的高级领导干部虽然党龄长,却放松思想改造、党性锤炼,背弃了初心使命,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教训极为深刻。事实证明,党性需要不断锤炼,一刻也不能放松,党性修养是一辈子的事,是共产党员的终身课题。
党性是共产党员的灵魂,党性强则作风正,作风正则事业兴。邓颖超同志曾说:“每个共产党员都要问一问自己:你是全心全意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并努力奋斗的呢,还是为自己的私利奋斗?党龄增加了一岁,你的党性长一寸了没有?”意味深长的“党性之问”,对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是鞭策和教育。老英雄张富清60多年深藏功名,一辈子坚守初心、不改本色,用一生锤炼着共产党员的党性,做到了党龄长党性也强。新时代的赶考路上,我们应坚决纠正“以成绩论党性、以资历讲党性”的思想偏差,注重加强自身党性修养,一以贯之锤炼党性,让自己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党性锤炼要从细微处着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党性“缺口”往往是从小事小节上被打开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不断强化防微杜渐意识,从细微处着手,注重每一次党性锤炼。要以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为“切入口”,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清“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悟透“小事不小、防微杜渐”的道理。用好警示教育,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真正从小问题入手,解决好慎初慎微的问题。时刻保持自警自省,多反思自己的“小心思”,在检视剖析中持续锤炼党性。
加强党性修养,须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党性修养是一个水滴石穿的过程,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周恩来同志一生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他曾说:“一个共产党员如果以为自己改造完成了,不需要再改造了,他就不是好的共产党员”。作为新时代的共产党员,要有“千磨万击还坚劲”的韧劲,拿出自我监督的勇气,勤扫“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做好每一次“政治体检”,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反思检视,让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改造成为一种习惯,自觉做加强党性修养的模范。
来源:中国军网
刘伟
明太祖朱元璋问大臣:天下谁人最快活?有的说:金榜题名;有的答:功成名就。朱元璋都不以为然。大臣万钢回答:畏法度者快活。朱元璋极为赞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约束才更自由,有纪律才更有力量。
党的纪律,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断线的风筝不仅不会得到自由,反而会一头栽向大海。一切自由都是相对于法纪而言的,脱离了限制的自由,就是任性与放纵。正如道路交通,没有“红灯停”的约束,就没有“绿灯行”的自由,必然会导致交通事故。敬畏纪律不是“怕打破碗”的畏手畏脚,更不是躺平摆烂的“挡箭牌”,而是要在行动上有所戒惧、有所节制,自觉在纪律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行使权力。严明的纪律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划定了行为空间,明确了权力与责任,是我们担当作为的重要保障。遵规守纪与担当作为是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关系,有的党员干部以管得严了为由“躺平”,这种行为是要不得的。要学会在约束中工作,习惯在监督下干事,做到干事且干净。
君子之心,常存敬畏。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敬畏是自律的开端,也是行为的界限。有的领导干部喜欢“抓大事”、搞“大手笔”,结果留下烂摊子,贻误地方发展;有的对群众呼声利益视而不见,信口开河“拿茅台比方污水”;有的专横独断、作风霸道,“当市长眼里面没有书记,当书记眼里面没有州长”。凡此种种,就是缺乏敬畏之心。党员干部一旦失去敬畏之心,精神堤坝就会悄然崩塌,行为底线就会逐渐失守。纪律是维持敬畏的关键一环。党员干部不能“无知者无畏”,要认认真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将纪律规矩立于心头,内化为行为准则。
纪律的权威性来自普遍的约束性。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守纪执纪没有例外,更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不论是明文规定的党章、党纪、国家法律,还是长期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都是每个党员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不管党龄长短、资历深浅、职务高低、功劳大小、在职还是退休,都只有遵守执行的义务,没有违反的特权,在党内没人有资格搞特殊、当例外,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每名党员干部都无条件遵守党的纪律,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