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环境信息数据公示
2026-02-12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相关条款规定,我公司依法对2025年自行监测信息及危险废物防治责任信息在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1.自行监测信息:我公司污染物排放执行以下标准:《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及其修改单、《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黄金冶炼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8-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根据检测结果,所有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2.危险废物防治责任信息: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指标》的要求,现对我公司2025年危险废物防治责任信息进行公开公示。
具体信息见附件。
国投金城冶金
